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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治校 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我校章程已呈报自治区教育厅核准

发表日期:2023-04-07     发表来源:发展规划处

2023年2月9日,经学校组织修订、广泛征求意见,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审议、校党委全委会审定,大学章程修订稿已呈报自治区教育厅核准。经教育厅核准后,新修订的大学章程将由学校发布实施。

我校大学章程修订工作正式启动于2021年12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工作部署,学校党委和行政高度重视章程修订工作,在启动之初即制定章程修订工作方案,成立章程修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工作的副书记、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二级单位负责人组成成员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至3月,章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牵头开展修订工作。有关单位按照任务分工,积极组织研究讨论,提出修订意见。

4月至5月,办公室根据修订意见集中组织开展研究对章程反复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草案面向全校各级干部、教师、学生以及政府有关部门校友代表等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办公室逐条分析,充分吸收有益意见,并提交学校依法治校办公室开展合法性审核

6月15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同意将章程修订草案提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大学章程修订草案。

9月5日,中共广西医科大学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对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最后一致表决通过《广西医科大学章程(修订草案)》,同意提请自治区教育厅核准。

大学章程修订是教育部落实中央对高等学校巡视整改工作要求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重要举措。我校通过修订大学章程进一步凝练办学经验,明确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对于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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