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19-03-15 发表来源:发展规划处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广西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5〕37号)(附件1)和《广西医科大学特色新型智库管理办法(试行)》(桂医大规划〔2018〕2 号)(附件2)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咨政服务能力,加强学校自身内涵式发展建设,决定开展2019年度广西医科大学特色新型智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智库研究范围
在国家“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以东盟国家医学教育研究为主攻方向,以医学教育改革和医疗卫生改革为重点,围绕中国与东盟国家医学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公共卫生政策开展研究,具体参考《广西医科大学特色新型智库研究方向指南》(附件3)。
二、申报条件
为了规范学校智库管理工作,对申报广西医科大学特色新型智库的,原则上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为校内相对稳定、运作规范的研究中心、教研室,拥有独立办公场所和必备基础设施。
(二)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有长期关注、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决策咨询研究领域及其研究成果,并在该研究领域能够发挥较强的决策咨询服务功能。
(三)有一支德才兼备、结构合理、富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政策研究及决策咨询研究团队。研究团队负责人政治坚定、品德优良、业务精湛,具有一定研究基础。
(四)有一定的学术交流平台和成果转化渠道,有开展国内外合作交流的良好条件等。
三、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择优遴选”的原则,按照“智库申请、考察评估、审核报批”的程序进行,确保遴选工作的权威性、科学性、公正性。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和申请人分别进行会议评审和答辩评审,提出智库入选建议名单报学校批准确定。
四、培育管理
根据《广西医科大学特色新型智库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对入选我校特色新型智库进行培育建设。设立新型智库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新型智库服务平台打造、特色基地建设、重大专题研究、品牌培育、出国交流等方面,为智库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建立智库考核制度,定期进行考核和综合评估,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在校级智库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培育建设区级及以上智库,形成具有一定国内外影响力的高端智库品牌。
五、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或个人填写《广西医科大学特色新型智库申报书》(附件4),在2019年3月29日前,将申报书纸质文本一式6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及相关支撑材料一式6份, 送至发展规划处(综合楼1402)。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gxydghb@163.com,发送邮件主题标明“××××特色新型智库申报数据材料”字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覃莉,5303850。
附件:1.《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广西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5〕37号)
2.《广西医科大学特色新型智库管理办法(试行)》(桂医大规划〔2018〕2 号)
3.广西医科大学特色新型智库研究方向指南
4.广西医科大学特色新型智库申报书
发展规划处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