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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十三五”】追求卓越 深化改革 研究生教育再上新台阶——“十三五”回顾之研究生教育专题
  • 时间: 2021年05月08日
  • 作者: 发展规划处
“十三五”期间,学校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以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为行动导向,贯彻落实《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立德树人,追求卓越,改革创新,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深化研究生培养改革,提升导师队伍水平,研究生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研究生教育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研究生培养规模和质量实现稳步提升

五年来,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走内涵式发展道路,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面向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新需求,对接国家和区域重大发展战略要求立足广西,辐射东盟,进一步优化学位点布局,稳步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研究生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十三五”末,全日制研究生总数达4752人,同比增长45%,其中硕士研究生4202人、博士研究生550人,分别同比增长39%、104%。顺利完成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和10个一级学科第四轮学科评估参评工作。2018年学校举办纪念研究生教育40周年暨“双一流”建设工作大会,全面总结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40年成就和经验,科学谋划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继续谱写研究生教育辉煌篇章。

“十三五”期间研究生规模增长情况

20165月,学校召开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及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工作动员部署会

201812月,学校举办纪念研究生教育40周年暨“双一流”建设工作大会

二、研究生教育管理机制改革实现新跨越

(一)理顺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更好地顺应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要求,彰显学校构建高层次优秀人才培养体系的完整性,突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在推进“双一流”建设中的关键作用,2016年学校将“研究生学院”正式更名为“研究生院”,在保留研究生处行政管理职能的基础上,研究生院进一步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上来,重点抓好研究生招生、培养与质量监督,学位点申报、管理和评估,导师队伍建设等工作,切实提高研究生学术水平和教育质量。

2017年4月,学校领导为研究生院揭牌

(二)完善学位评定委员会制度体系

根据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进一步加强以大学章程为龙头的制度体系建设,完善我校学位评定有关制度,学校修订了《广西医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明确了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全校学位授权点建设与评估,全校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的评定授予学位授予质量的评估;同时还明确了院级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地位和职责。

(三)开展研究生学生工作两级管理改革

为理顺研究生学生工作管理体制机制,贯彻落实“三全育人”要求,提升研究生教育管理水平,2019年学校党委印发《关于成立广西医科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的通知》《研究生学生工作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启动研究生学生工作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积极推动各培养单位完成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配备、培训、日常管理等工作,指导协助各培养单位在改革过程中建立相关制度,确保改革各项任务顺利进行。目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已建立相应研究生管理部门,配备了相应的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研究生学生工作两级管理体制已基本构建完成。

2019年6月,学校召开研究生学生工作两级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会

三、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改革取得新成效

(一)首次开展“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

学校结合实际,积极推进和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改革工作,拟定了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于2017年首次开展“申请-审核”制导师资格审核和考生报名、复试工作,2018年首次招收17名“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并于2019年对导师遴选标准和考生报名条件进行相应调整完善。目前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初见成效,统招、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3种博士招生模式有机衔接,进一步把好研究生培养质量入口关。

2020年我校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专家评审会现场

(二)全面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

秉承“分类培养,突出特色”原则,学校开展全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工作,结合近年来学校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学科评估结果以及学位点建设发展需要,审定完成2018年新增列的口腔医学、药学等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新制订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和相关学科原有学位点修订后的培养方案;印发《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原有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在职研究生培养方案,保障和提高规模持续快速扩大的在职研究生培养质量“十三五”期间,学校完成192个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制定)工作。2020年,全国医学教指委对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领域设置进行调整优化,学校也对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有关学科培养方案进行补充完善,保障相关学科研究生培养质量。

(三)推进课程体系全面改革

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要求,学校组织对所属各个学科的专业核心课、专业方向课的教学大纲进行修订完善,确保课程涵盖国务院学位颁布的指南对专业要求的内容。以获批为教育部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建设首批试点单位为契机,根据各学科、各类型研究生培养目标的不同,积极探索使用全国医科院校研究生院联盟SPOC网络课程,2018年首次在全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全日制研究生及同等学力学员中启用14门SPOC课程。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和考试模式,打破学校间、学科间、专业间壁垒,有效解决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接轨理论学习要求,实现了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基本分离。整合完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课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相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临床实践能力培养。

四、研究生质量保障体系和创新能力培养得到新提升

(一)健全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体系

“十三五”期间,我校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委员会作用,强化研究生教育教学全过程督导工作。每年都专门开展全校研究生课程、考试考核、培养过程、论文答辩等专项检查。全面建立研究生教育教学信息员制度,动态收集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有关的学风、教风、教学管理、教学条件等各类信息,充分发挥研究生在教学信息的采集、反馈和教学质量监控中的作用。严格开展双盲送审预评阅工作,“十三五”期间,硕士、博士论文区外双盲送审预评阅一次性通过率每年均在90%以上。五年来,我校硕士、博士(含在职博士)共发表英文文章1885篇,其中不乏影响因子达10.3分的高水平英文文章。

我校第四届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组委员会委员合影

(二)注重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

持续深化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通过积极申报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暨联合培养基地示范建设项目,开展项目建设,进一步强化研究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推进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坚持立德树人,开展各类论坛讲座,促进研究生开阔视野、拓展思路,增强创新思维和能力。“十三五”期间,共开展面向全体研究生的“博士论坛”、“杏湖学术论坛”和“星期三论坛”等学术讲座、诚信教育论坛和其他论坛讲座共计233次。实施“优秀博士研究生海外交流项目”,积极鼓励支持博士生出国研修,拓宽研究生国际视野,提升研究生教育国际水平,五年来,共遴选派出19名优秀博士生出国交流学习。

我校优博项目博士研究生在国外工作学习照片

五、导师立德树人管理考核体系采取新举措

(一)导师队伍建设不断完善

“十三五”期间,学校建立了动态研究生导师遴选机制,实行导师资格“一年一聘”制,真正做到有进有退,有上有下打破导师身份终身制根据国家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的要求,结合学科与学位点实际,对《研究生导师遴选和上岗条件规定》进行多次修订。构建学校-学院-学科三级导师培训体系促进导师培训常态化,确保导师培训全覆盖学校层面每年开展导师集体培训学习研究生教育最新政策文件精神各学院学科结合实际自行开展形式多样导师培训“十三五”末,我校获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639人次,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523人次,获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218人次,获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77人次,16人获申请-审核制博士生研究生导师资格。

2020年11月,赵劲民校长在全校导师及管理人员培训班上讲话

(二)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学校切实加强全程育人体系建设,引导导师牢固树立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理念,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培养的根本任务,启动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考核。制定《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研究生导师履行立德树人职责考核评价表》,明确规定研究生导师基本素质要求、六大立德树人职责要求、禁行行为、激励与保障机制以及考核机制程序。成立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包括学生评价、导师自评、教研室/科室评价、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评价在内的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科学应用到导师遴选、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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