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医大〔2017〕1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章程为龙头的制度体系建设的通知
各单位:
大学章程是高等教育机构内部的“宪法”,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党和国家对高等教育领导和管理的保障,是高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根据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要求和《中共广西医科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桂医大党〔2017〕18号)等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进一步加强大学章程为龙头的制度体系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动员,大力开展大学章程学习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营造依法治校的浓厚氛围,大力开展大学章程主题学习宣传活动,采取广播、板报专栏、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师生认真深入学习经自治区教育厅核准发布的《广西医科大学章程》(桂教章核〔2015〕5号,见附件1)。各单位(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组织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深刻理解和领会章程精神和要义,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章程为龙头的制度体系建设奠定牢固的基础。
二、对照章程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等,做好大学章程为龙头的制度体系梳理工作
(一)根据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梳理出废止的制度
按照《关于做好全校2000年~2015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见附件2)的要求,在前期整理的《2000年~2015年部分规章制度》(见附件3)基础上,根据文件中的清理标准,梳理出废止的制度,对可能遗漏或按部门分类不清的制度要进行补充和调整。
(二)对照章程内容,梳理出修订、新建的制度
对照大学章程的具体条款内容,参考《广西医科大学章程配套制度梳理指导目录》(见附件4),梳理出修订、新建的制度。如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校务委员会章程、学术委员会章程、学生管理规定、二级学院党政联席制度等。
(三)根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梳理出修订、新建的制度
对照《中共广西医科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见附件5),根据文件中“整改措施”部分,梳理出与本单位相关的需要修订、新建的制度,如党委常委制实施细则、科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二级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办法等。
经过以上三个方面的制度梳理,相关单位认真填写《废止、修订、新建制度梳理情况表》(见附件6)。
三、做好大学章程为龙头的制度体系建设,提升依法治校能力
学校将根据制度梳理情况,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大学章程的原则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对需要废止的制度予以公布废止;对修订和新建的制度,各相关二级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和建立,逐步形成科学的以大学章程为龙头的制度体系,促进学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四、材料提交要求
(一)学习宣传大学章程情况
请于4月30日前完成并将大学章程学习宣传活动情况材料(文字+图片)提交到规划办。
(二)制度梳理情况表
请于5月30日前将《废止、修订、新建制度梳理情况表》(见附件6)提交规划办。
(三)制度建设成果材料
请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修订、新建的制度提交规划办,有制度文件修订的单位请将修订过程台账一同报送规划办备案。
上述所有材料电子版请发送邮箱gxydghb@163.com,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签字交到综合楼1402办公室。
不尽事宜,请联系规划办李恺兰(03850),党校办秘书科韦杨(20990)。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7号桂教章核(〔2015〕5号)
2.关于做好全校2000年—2015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桂医大办
〔2016〕1号)
3.2000年~2015年部分规章制度
4.广西医科大学章程配套制度梳理指导目录
5.中共广西医科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
案(桂医大党〔2017〕18号)
6.废止、修订、新建制度梳理情况表
广西医科大学
2017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