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区重大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进重大项目推进机制的通知》工作要求,全力推动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遴选入库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入库项目数量从2016年的726个增加到2021年的2219个。
“十四五”时期,随着国家“碳中和、碳达峰”政策陆续出台,产业政策调整和更新,“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等重大战略深入实施,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的系列工作部署,对入库重大项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当前的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遴选存在标准不清晰的问题,亟需出台更加规范化、精细化和具体化的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遴选工作机制文件。
二、文件出台的必要性
制定出台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遴选工作机制文件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一是文件的出台是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的需要。自治区党委、政府多次对加强重大项目建设作出重要批示,尤其是刘宁书记提出建立“三个万亿项目库”,遴选机制的出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指示批示,落实“项目为王”发展理念提供基本的文件支撑。二是文件的出台是加快自治区重大项目遴选工作更加趋向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的需要。文件主要从遴选范围、遴选条件、管理类型、遴选要求和遴选程序等五个方面对自治区重大项目遴选工作进行了规范和明确。三是文件的出台是进一步提升入库重大项目质量的需要。文件的出台将更加有力地推动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列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方案,有利于集中有限的资源要素保障优质的重大项目建设。
三、文件的框架和主要内容
《遴选工作机制》共5个章节,主要包括:
(一)遴选范围。明确产业类、基础设施类、公共服务类、生态环保类、自治区党委、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项目等5大方面的遴选范围,并针对性细分小类项目。
(二)遴选基本条件。明确总投资标准、基本准入条件、禁止性规定等3个方面的基本条件和原则。
(三)管理类型。将项目管理类型划分预备、新开工、续建和竣工四大类。
(四)遴选要求。按预备、新开工、续建和竣工项目,明确了各阶段项目申请入库需具备的前期手续或施工条件。
(五)遴选流程。明确了从项目业主申请,到方案印发过程中,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