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教育厅下发《关于对〈广西医科大学章程(2023年核准稿)〉的批复》(桂教章核〔2023〕3号),正式核准了《广西医科大学章程(2023年修订)》,标志着我校在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道路上又迈出了新的一步。
《广西医科大学章程》自2015年经自治区教育厅核准生效实施以来,在推进学校依法治校、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发挥了重要基础性作用。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就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作出了一系列新的决策部署,学校章程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制度规范也发生了深刻变化。为更好适应新形势、落实新要求、推动新发展,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工作部署,学校于2021年12月正式启动章程修订工作。
此次章程修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创新、卫生健康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高等教育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近年来学校改革发展经验,对章程作出修改和完善,修订后的章程体现学校最新的改革发展成果和发展目标,更加突出学校依法自主办法的地位、学生和教师的主体地位、附属医院地位以及学校与社会的关系等。
学校严格按照《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推进章程修订工作,坚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广泛征求政府有关部门、校内组织、师生员工、校友等方面意见,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党委全委会审定通过后,将章程修订稿提请自治区教育厅核准。
修订后的章程共11章102条,约15000字,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彰显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接下来,学校将以《广西医科大学章程(2023年核准稿)》为遵循,加强章程执行机制建设,不断推进学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大学章程在引领学校未来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