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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八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广西医科大学章程(修订草案)》

作者:黄绮思  来源: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30日 17:26

 6月28日,我校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南宁-校本部图书馆演讲厅召开。包括校领导在内的115位正式代表、44位列席代表参加了本次大会。大会由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曾志羽主持。

 大会听取了广西医科大学章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的《关于<广西医科大学章程>修订情况说明》。章程修订草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学校发展实际,体现学校最新的改革发展成果和发展目标,更加突出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地位,更加突出学生和教师的主体地位,更加突出附属医院地位,更加突出学校与社会的关系,更加彰显大学精神和文化。

 听取修订说明后,大会的5个代表团的代表分组进行讨论。代表们围绕会议主题以及广大职工关心的问题进行讨论,积极为学校改革发展建言献策。学校领导分别到各代表团参加讨论,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各代表团团长向大会主席团汇报了讨论情况。经大会主席团研究,决定将大会关于《广西医科大学章程(修订草案)》的决议(草案)提交大会表决。

 大会按照职工代表大会相关规定和《广西医科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对提交大会的表决项进行表决,通过了《广西医科大学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广西医科大学章程(修订草案)>的决议》。

 本次会议是学校把握新机遇、谋划新发展、实现新跨越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指出,《广西医科大学章程(修订草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立足学校发展实际,在梳理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学术组织、党团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内部组织机构、学校定位、学校办学特色以及其他重要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体现了学校改革发展成功经验和制度成果,为学校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提供了基本准则和依据,也为学校深入开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重要遵循。

 大会强调,大学章程是学校依法治校、依法自主办学的基本准则,对学校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修订完善章程有利于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构建科学、民主的符合学校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富有竞争力的内部管理体制,有利于切实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使学校各项工作具有更清晰的制度依据,为推动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建设国内同类一流大学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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